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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厦门的商贸物流行业而言,这是一个利好消息,企业发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将会得到政府重金扶持。
日前,厦门市商务局、财政局制定了《厦门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扶持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并印发给各有关单位。《办法》明确,采用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扶持。直接补助中,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可达600万元。
早在前年,厦门就入选全国“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城市”。大力推进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建设,可以提高城市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此次扶持资金重点支持以快速消费品、生鲜食品、药品、家用电器等商品为重点,实施“一对多”的共同配送、集中配送服务,达到相应绩效指标的项目。
扶持方式采用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每个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扶持方式,扶持额度与项目总投资额、绩效指标相关联。
采取直接补助方式的,除必须由财政负担的公益性项目外,对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资金不超过600万元。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按照先建设实施后安排补助的办法,用于对已竣工验收项目予以补助,对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补助资金不超过600万元。
采取贴息方式的,根据项目实际使用贷款额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按实际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80%确定贴息率,单个项目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支持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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