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部物流中心建设地方性法规明年起施行
文章来源: 未知 发表时间: 2023-11-24 16:34 浏览次数: 1401
11月24日消息,国内首部物流中心建设地方性法规《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1月14日,由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通过,并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23日,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解读。
大连市人大法制委审议处处长赵娜介绍,《条例》共5章33条,以促进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以下简称“物流中心”)建设为主线,对政府及其部门在物流中心建设工作中的职责,物流中心发展规划的编制及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物流通道、枢纽、运输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专项物流、绿色物流等物流服务体系的建设,以及物流中心建设的服务和保障等内容进行了规范。
《条例》为进一步明确物流中心建设的方向、重点及目标,为物流中心建设提供清晰的引导路径。《条例》第三条规定:“大连东北亚国际物流中心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和省市相关规划,以智慧、绿色、安全、高效为导向,以构建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为重点,逐步建成以港航物流为引领,海空两港为支撑,体制机制完善、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有效供给充足,服务全国、覆盖东北亚、辐射全球的国际物流枢纽。”
《条例》结合实际对发展大宗商品物流、农村物流、商贸物流、冷链物流等作出规范。第二十至二十二条分别对推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设施体系、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扩容升级双向物流服务通道,优化商贸物流设施建设、加快发展集约化配送模式,以及优化冷链物流布局、完善重点产业冷链物流体系等内容作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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